国庆、中秋将至,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及省州市安委会、各部门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日,集团公司就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安全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目标,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实现“零伤亡”安全目标;确保各单位辖区范围内不发生火险事故;确保两节期间旅客运输服务安全、优质、快捷、有序、高效,保障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于28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值班人员名单、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安全管理部。
公司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狠抓安全措施落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安全措施,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要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等一系列规定。要严把从业驾驶员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驾驶从业人员管理和安全学习教育,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各客运站及分公司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的查堵工作,严禁“三违品”进站上车;各客运车队要教育驾驶员提高对“三违品”上车的防范意识,为旅客营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通知要求,各行车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加强驾驶员雨季安全行车的教育,提醒驾驶员在行车时注意观察道路安全情况,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动态管理。加强GPS24小时实时有效监控。严格加班、包车管理制度的落实。
通知还对集团公司所属会展、仓储、零担、货配、停车场、商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生产经营场所防火、防爆、防盗等治安防控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