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分公司驾驶员黄廷果获云南省“文明交通驾驶人”称号
来源:宾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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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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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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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宾川分公司驾驶员黄廷果经宾川县交警大队推荐,上级管理部门考核评审,被省文明办和省公安厅授予云南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驾驶人”称号,受到表彰。
颁奖现场前排右二为黄廷果
黄廷果同志在宾川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创建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及文明交通驾驶人”的活动中,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担任平川线路行车组长至今,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维护了平川线路稳定。在日常营运活动中,遵章守纪,恪守职业道德,始终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礼貌待客、举止文明、安全开车,从无事故发生和乘客投诉事件发生,受到了总公司和相关行管部门的表彰。 2006年黄廷果看到平川线路的驾驶员为争夺客人,相互之间恶性竞争,途中你追我赶,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于是召集全体平川线路驾驶员,成立自治小组,主动承担起组长的责任。为了车队和驾驶员的和谐发展,他忙前忙后,主动与其他驾驶员协商,平川线的驾驶员采取滚动式发班,平均分配的经营模式,分车经营,统一核算,利益共享,驾驶员不再为争抢客源而开快车,超员超速现象大大减少,相互之间的关系和谐了,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11年5月的一天,黄廷果同志行车至牛井——平川公路帽角山路段,一辆大货车下坡由于操作失误撞上山岩后侧翻,驾驶员重伤,驾驶员妻子当场死亡,黄廷果到达现场时肇事车辆发动机仍然没有熄火,一股焦糊味传出,眼看就要起火,来往的车辆及行人都躲得远远的,在此危急时刻,黄廷果毅然决然地冲了上去,艰难的爬进肇事车已经变形的驾驶室将发动机熄火,并招呼另外一位客车驾驶员将驾驶员妻子的尸体从驾驶员身上移开,将受伤肇事驾驶员转移到安全位置,等待120及交警的到来,宾川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向我公司通报了此事并赞扬道:“那天如果没有黄廷果及时关闭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肇事车辆可能自燃,公路旁就是连绵的山林,后果不堪设想。” 黄廷果同志安全、文明驾驶车辆,从未发生任何大小道路交通责任事故,2004年以来多次被集团公司评为安全先进个人和“优秀驾驶员”。 2012年12月13日大理州交警支队、宾川县交警大队在宾川县交警大队举行表彰大会,代表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公安厅将“文明交通驾驶人”证书颁发给黄廷果,以表彰黄廷果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