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于12月6日起组织实施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考核以采取现场抽样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对象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以2018年度内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新修订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载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责任目标和责任期限为内容,各子公司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2018年度内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所载附表内容结合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责任目标和责任期限进行考核。
此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充分体现了客观性、公正性和公认性。各单位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现100%的岗位全员、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考核增强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各二级分支机构和各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班子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集团公司构建全员负责、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