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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传喜讯
来源: | 作者:江飞云 | 发布时间:2015-12-15 | 10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司机关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公司机关、大理汽车客运站继续保持大理州文明单位称号
高快公司、祥云客运站首次荣获大理州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公布了云南省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名单,全省共有1957个单位,大理州有154个单位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集团公司机关名列其中,受到表彰。公司机关成为集团公司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第一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集团公司不断加大精神文面建设工作的力度,公司机关以党支部为核心,按照大理州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围绕大理州文明单位“六好”目标和集团公司“软硬实力并重”的要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工作规范、载体多样、内容丰富,取得了显著成效,营造了良好环境,有效促进了企业稳健、和谐发展。公司机关被中共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大理市文明单位称号,并在连续多次复评中保持这一荣誉,于2009年首次被州委和州人民政府授予州级文明单位称号,此后又分别在2012年和2015年的两次复评中继续保持州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模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努力推进我省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南亚辐射中心”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号召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向受表彰的云南省文明单位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持不懈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新做法、创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布局” 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为实现富民兴滇、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另讯,中共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近日公布了大理州第十三批文明单位名单,全州共有499个单位获得大理州文明单位称号,集团公司机关、大理汽车客运站、高快客运分公司、祥云客运站成为其中的一员,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表彰。其中,公司机关、大理汽车客运站已连续多年保持大理州文明单位称号,高快公司、祥云汽车客运站是首次被评为大理州文明单位。
       
据悉,省、州级文明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定,也就是说已经获得这一称号的单位要继续保持称号,三年后需从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