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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确保安全 以优异成绩迎接70周年国庆——集团公司召开第三次安委会例会
来源:组织宣传部 | 作者:江飞云 | 发布时间:2019-08-29 | 2501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28日上午,集团公司2019年第三次安委会例会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报了公司上半年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国庆前的安全维稳工作作出安排。集团公司领导,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参加会议。 集团公司安委会副主任鲍黎主持会议。
       会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陈开泰传达了集团公司关于调整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通报了集团公司今年1—6月安全生产情况。集团公司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百车事故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驾驶人违章违法行为居高不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陈开泰着重通报了今年二季度,集团公司所属行车单位发生的3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并播放了这3起事故发生时的监控视频。
       第一起是驾驶员负全责的监控视频。今年5月14日云L57972号车由丽江返回下关,途径大理市宁凤线K293+50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该车驾驶室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该车驾驶员边驾车,边观看手机,而后又接听电话,事故就在此时发生了。陈经理通报说,该路段限速60公里,而该车发生事故时时速达71公里。这个监控视频令人触目惊心,是典型的违法驾驶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
       第二起是今年6月2日,宾川分公司一辆中型客车由于众多乘客未系安全带,在驾驶员紧急刹车时,部分旅客相撞受伤的监控视频。
       第三起是今年6月12日15时05分,云L91386号中型客车经鹤庆朵黄线K3+350米处时,该车与一辆违反交通规则,驾驶人没带头盔,醉酒驾驶,且逆向行驶的摩托车迎面相撞,导致该摩托车驾驶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这起事故中,被撞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集团公司所属云L91386号中型客车驾驶员被判定负次要责任。
       陈开泰在通报三起交通事故时指出,第一起事故,是典型的违法驾驶交通事故。虽然集团公司各客运单位都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但仍有极少数驾驶员置国家的交通安全法规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违法驾驶,导致不可挽回的交通事故。第二起事故,虽然驾驶员无责,但按照“五不两确保”的规定,驾驶员有义务,提醒和监督旅客系上安全带,但仍有许多旅客未系安全带,才导致部分旅客受伤。第三起事故,本来是摩托车驾驶人的全责,驾驶员无责,却因为我方驾驶员未严格按照车辆限速要求,在限速17公里的特殊路段上超速行驶,结果被判定负次要责任。陈经理要求参加会议的各客运单位负责人,回去后,要认真对本单位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违法违章行为,在不伤害别人的同时,还要防止被别人伤害,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陈开泰还通报了今年1—6月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驾驶人交通违法的情况。总体看,今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驾驶人交通违法与去年同期相比还是呈上升的趋势,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后,这种趋势更加明显,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驾驶员和旅客不系安全带导致违法的情况比较突出。他要求各客运单位一定要加强对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告知的教育,尽力避免违法情况的发生,为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多做工作,切实把安全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上,陈开泰还对三季度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随着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10月底审核(复审)的日益临近,他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全力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组织人员编写的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细致地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力以赴,迎接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化的复审。
       同时,他还对涉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条款与与会人员一起进行了学习。他要求各单位要对消防工作进行细致梳理,集团公司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大庆之年,搞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显得十分重要。陈开泰要求各县客运分公司和关区各客运站要加强对客运站周边安全环境的治理整顿,严禁驾驶员站外揽客,同时要严格实行实名制售票,杜绝“三品”进站乘车。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杨鸿伟传达了近期大理州信访局组织召开的信访工作会议的精神。并与大家一起学习了“非接待场所上访”等涉及信访的专用名词。他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喜庆之年,大家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做好涉访人员的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确有人员要上访的,要教育他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访,防止越级上访,或非法上访的行为出现。